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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农贸市场方案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农贸市场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营造优良市容环境为目标,以宣传 为先导,以整治疏导为主要形式,以落实长效管理机制为保障,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确保效果。

二、工作任务

按照20xx年城市管理工作中农贸市场整治的考核要求,对辖区内农贸市场进行长效化管理。

三、工作标准

1、市场应在规定的区域和界限内经营,不得随意向外延伸,造成涨市,影响市容和交通。

2、市场内应统一规划设置经营摊位,不得擅自变更、移位经营。业户经营物品应在车体内整齐摆放,车体外严禁摆放经营物品。

3、市场内应统一配备遮阳、遮雨伞具,保持统一完好,不得破损、陈旧、脏污。

4、市场内不得有乱搭乱建、乱设亭棚,乱扯乱挂、乱堆乱放杂物、乱写乱画等行为。

5、业户应自备垃圾器具,不得沿街随意乱丢垃圾,市场内应配备专职保洁人员,做到定时普扫,随时保洁,垃圾清运要及时,绿化带不得有垃圾废弃物。

6、市场内要保持交通畅通,停车有序,不得造成交通阻塞。

7、市场应按规定统一向垃圾转运车排放市场内产生的垃圾。

8、市场管理人员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着装规范、挂牌上岗、文明管理,不得违反规定乱收费。

9、市场内管理人员和经营业主对管理规定所列条款知晓率和执行率应达到百分之百。

四、工作措施

1、加强 。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主任任副组长,科长、副科长及相关社区主任为成员的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小组。

2、明确责任。城管科是农贸市场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科长具体负责农贸市场整治工作的检查、协调、督促和落实。安排专人负责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抓好日常检查工作和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把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3、制定整治方案。按照市城管局20xx年城市管理工作中农贸市场整治的相关内容,对照整治要求,结合辖区现有农贸市场的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实施方案,使农贸市场取缔有理由,疏导有去向,规范有标准,提档有成效。

4、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加大宣传力量,积极营造整治的舆论氛围。安排人员深入到农贸市场区域,向广大居民和经营户宣传整治农贸市场的意义和要求,加强与摊点经营户的沟通和联系,做好动员工作,争取广大居民和经营户的支持。

5、在宣传发动、做好 动员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整治方案要求,进行疏导整治。

发展趋势

随着消费习惯和生活方式的转变,在经济发达的地区或城市传统农贸市场将逐步退出市场舞台。目前,深圳、广州、上海等地区在城市商业发展规划中已不再规划新的农贸市场,而以其他新型业态取而代之,对已有的农贸市场都要求进行升级改造,比如:新型街市、社区服务中心和农改超等等。

在短暂的时间内,农贸市场在城市里仍将发挥其独特的作用,而在城镇、市郊等区域发挥主导作用。从长远看,农贸市场升级、转型、甚至退出历史舞台是不可避免的,过去七、八年国内经济发达的城市和地区已经在新型农贸市场的构建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和尝试,而这些有益的经验很值得其他市场借鉴。

纵观国内农贸市场的历史演变,总结先进地区品牌市场、创新型市场的做法,农贸市场未来的'发展主要表现为:多元化主权主体、复合化混业经营、专业化特色彰显、连锁化品牌扩张、综合化市场服务、电子化交易方式、地区化兼并重组等。

农贸市场方案 篇2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入市经营人员应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有关规定;积极参加市场所和有关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学习和培训;有拒卖过期、有害、有毒等不合格食品的义务。

2、市场实行商品准入制度,对不合格食品、蔬菜等,市场所有权采取禁止入市经营、暂存、销毁等措施进行处理。

3、入市经营业户须在摊位(门面房)确定后30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逾期不办理者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面房)。

4、经营业户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有害、有毒等食品,违者市场所有权对不合格食品进行暂存、销毁、停业整改,情节严重者报工商、卫生部门处理并收回摊位(门面房)。

5、蔬菜经营业户应自觉接受卫生部门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经营。未经检测擅自入市经营的,市场所除责令其检测外,有权收回摊位(门面房)。对检测有问题的蔬菜,市场所有权进行暂存、销毁处理。

治安消防管理制度

1、市场内严禁打架斗殴、相互吵骂、酗酒闹事、欺负外地客商、扒窃钱物、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等,违者停业整改。情节严重的,除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外,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面房)。

2、市场经营业户应服从管理,遵守市场规章制度,不得无理取闹、打骂、侮辱工作人员、扰乱市场秩序、妨碍或阻扰工作人员正常工作,违者除移交关部门处理外,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面房)。

3、市场内门市房必须配备合格的(4公斤以上、ABC型干粉)灭火器。公共消防设施、器材除抢险救灾外,任何人不准损坏或动用;不得遮挡、圈占、埋压消防设施,违者除责令整改外,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面房)。

4、不准擅自改动用电线路和安装使用大负荷电器等,违者予以停电,没收电器设施,并收取违约金50-200元。

5、市场内严禁烤火、焚烧物品,违者除责令整改外,市场所有权收取违约金10-200元,情节严重者,收回摊位(门面房)。

6、市场内人人有参与救火救灾的义务,一旦发生火情,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

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如需修改或补充,将以书面形式告知业户。

农贸市场方案 篇3

为了进一步发展市场经济,规范市场管理,确保本市场有一个良好的交易环境,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经营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

2、经营者对摊位(门面房)进行调换或转租,必须到市场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未经许可擅自转租者,转租无效,市场所有权收取违约金50-200元,情节严重者收回摊位(门面房)。

3、市场内摆放商品应整齐有序,摊位、门市房外摆放货物不得超出划定区域,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超越明示线及影响其他业户经营。违者由市场所暂存其货物,并收取违约金10-100元和10元/天的货物保管费。

4、市场内不准乱搭乱建,违者限期整改,逾期仍未整改的,市场所有权收取违约金20-100元,情节严重者,收回摊位(门面房),剩余租金不退。

5、市场内不准下棋、打扑克、赌博以及从事与市场经营无关的活动,违者除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外,情节严重者给予停业整改1-7天。

6、破坏市场设施及财物并造成损失的,除按原价赔偿外,市场所有权收取违约金100-200元,并视情节给予停业整改。

7、租赁期间,如遇市场规划、修建、调整等,市场所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承租方自愿无条件服从,市场所将剩余期间的租金退给承租方,承租方不再作其他要求和补偿。

8、经营者应自觉保持市场卫生整洁。经营业户摊位前卫生实行门前三包,发现门前、摊位前脏、乱、差,除当即责令其清除外,并有权收取违约金5-20元。

9、业户经营产生的垃圾必须装袋,交易结束时将垃圾投放于指定地点或自行带走,(规章制度 )违者除责令消除外,每次收取违约金5-20元。

10、业户严禁向排污管道倾倒垃圾、污水等,以防排水管道堵塞,违者每发现一次收取违约金10-20元。

农贸市场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根据《农贸市场设置与管理技术规范》和苏食药监食通〔20xx〕90号《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与产地准出衔接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在县城区各农贸市场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措施,配备农药残留检测设施,落实检测人员,建立检测室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各农贸市场主办方要严格上级有关食用农产品准入制度,规范我县农贸市场日常管理秩序,保障人民群众食用农产品消费安全,把住餐桌前最后一道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确保市民吃上放心的农产品。

二、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

工作目标:城区各农贸市场建立农药残留检测室,配备检验检测设施,落实检测人员,开展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县城外乡镇的农贸市场由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负责定期抽检。

工作计划:8月底前设立检测场所配备检测设备仪器,6月中旬对检测人员培训,开展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工作;9月底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各农贸市场前期准备工作和后期的检测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三、设立标准及工作要求

(一)农产品批发市场

建立不少于15平方米以上检测室,配备与本市场相适应的速测仪2台,有经过培训的检测人员2人以上,实施蔬菜进场交易前检测。具体要求为:

(1)入场前批发经营户向市场检测室提交蔬菜产品的相关证明文件(产地证明或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等);

(2)检测室对提供相关认证和具有产地证明、检测合格报告、“产地准出卡”等农产品进入市场销售的,实行入市抽检。无产地证明、检测合格报告单或未取得相关认证农产品进入市场销售的,实行入市前批批检测;苏北批发市场每日对有相关合格证明的经营户随机抽检不少于20%户次,不少于20%品种,并且每日不少于60批次。

(3)对检测合格的蔬菜发放检测合格证明,未取得检验合格证的蔬菜,不得进入市场交易;

(4)对同一产地、同一产品连续3次抽检不合格的,其产区的相应品种6个月内禁止进入市场销售,并在 媒体上公布;

(5)经营户在销售农产品时必须开具销售凭证。

(二)有固定设施的农贸市场

建立15平方米以上的检测室,配备速测仪1台,有经过培训的检测人员1名,实施销售前检测,具体要求为:

(1)销售前经营户向市场提交相关证明(产品品种、产地、数量、证明等);

(2)检测室对未取得相关认证和具有产地证明、批发市场销售凭证的产品,实行销前批批检测。对农民自产自销产品按农业部门要求对重点品种批批抽检;每日对有相关合格证明的摊位随机抽检不少于10%个次,不少于10%品种,并且每日不少于30批次。

(3)经营户在批发市场购买产品时必须索取票证。

四、工作措施

(一)设立场所。各农贸市场主办方在场内明显处按检测室标准设立检测室一间。

(二)配置设备。各农贸市场自行采购或委托相关部门统一采购,费用由各农贸市场主办方支出。

(三)人员培训。为了提高检测效能,市场监管局将会同市有关部门举办检测人员培训班。农贸市场检测人员都要经过岗位专业培训。

(四)规范管理。各农贸市场要按照农药残留检测制度,做到按规范抽样检测、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检查考核。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检测室建设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督查。并对各单位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农产品市场准入中 违规行为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严厉查处。

各农贸市场本着对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推进农贸市场农残检测工作。

农贸市场方案 篇5

为切实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创建文明、有序、卫生、安全的农贸市场环境,根据《贵阳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和《贵阳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全国卫生城市为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办、谁管理、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统一 、各司其职、标本兼治。坚持把改善农贸市场经营环境与规范化管理相结合,把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农贸市场管理水平。

二、成立机构,明确责任

一成立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 小组

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由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涂朝学、甘贤海同志兼任副主任,负责协调、督促区有关职能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按照实施方案落实各项综合整治措施,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成立农贸市场各专项整治工作组

1、农贸市场规范管理工作组

组 长: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区商务、工商、城管、卫生、发改、质监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 。

职 责:负责督促和指导各成员单位按照《贵阳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贵阳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及相关法规要求,加强对全区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一是督促市场开办方完善农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各类摊区实行划行归市,摊位商品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二是市场内经营户证照齐全,亮证经营,明码标价,无假冒伪劣商品、消费欺诈、欺行霸市等行为,文明经商、文明管理。三是督促市场开办方做好市场卫生保洁工作,配备足够垃圾桶,垃圾日产日清,无垃圾乱扔、乱堆现象,下水道畅通,无污水横流、乱搭乱盖现象。四是加强对活禽“三分离”、熟食卤味区等设施和经营者的管理,确保达到创建 卫生城市的要求。

2、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组

组 长:区委常委

成 员:区城管、工商、卫生、交警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 。

职 责:负责督促和指导各成员单位按照城市管理的相关法规加强对农贸市场周边环境管理。一是整治农贸市场周边乱摆乱搭、占道经营的行为,二是清理整治影响农贸市场周边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等不规范行为及农贸场周边无证无照的经营行为。

3、农贸市场安全生产治理工作组

组 长: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区安监、区商务、区消防大队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 。

职 责:负责指导和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安生生产的相关法规加强对农贸市场安全监管,督促农贸市场开办方按照《贵阳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落实好农贸场开办者是农贸市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一是建立健全农贸市场消防管理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并认真落实,配置专职人员负责消防工作,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二是按照法律法规安装消防设施,配齐配全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严禁违章搭建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有条件的市场应当安装符合技术标准的闭路监控设备。三是定期检查农贸市场建筑物的安全使用状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安全鉴定单位对市场建筑物进行安全鉴定,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建筑安全隐患;四是严禁商住混用,使用明火作业、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违反规定乱拉乱接电线等行为。

4、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工作组

组 长: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区卫生与食品 监督管理局、区工商分局、区商务局、区质监局、区农水局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 。

职 责:负责指导和督促各成员单位做好农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一是建立进货查验制度。设立进货台帐,记录进货渠道,查验供货者的有关许可证件和产品合格证明。二是经营鲜猪肉等肉品必须从依法批准设立的定点屠宰场购进,并在摊位明显位置悬挂肉品检疫合格证明,严禁售卖私屠滥宰和来路不明的肉类和制品。三是经营直接入口食品及熟食制品的,应具备防尘、防蝇、防鼠设施和冷藏保鲜设备;熟食摊位应设置预进间和售卖间,生熟食品应分开存放;从业人员须持有《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和有效的《健康证》,使用专用工具取货,不得由顾客自行选取。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整治阶段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可行的实施方案,立即行动,对辖区内农贸市场的经营秩序、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及市场周边的卫生秩序进行集中整治,确保达到创建 卫生城市的要求。

二巩固提高阶段

对全面整治的成果进行巩固和提高,形成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农贸市场管理规范化,管理机制长效化。

三考核验收阶段

区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 小组将按照《白云区农贸市场管理考核办法》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进行考核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 。开展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彻底解决农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是确保我区创建 卫生城市的关健环节和重要方面。各有关部门的一把手作为创建 卫生城市的成员,一定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次综合整治工作,将其作为当前中心任务,纳入重要日程,确保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各相关部门要根据《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具体要求,按照自身职责,将任务层层分解,做到目标、任务、人员、时限落实。严格实行主要 责任制,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综合整治工作负总责。

三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整治工作标准内容多、要求高,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从创建 卫生城市的大局着眼,从提升城市品位和管理水平的高度出发,切实立足职能,分工合作,相互支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综合整治的强大合力,推进综合整治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认真抓好有关政策、措施的宣传 ,提高市场开办方和广大经营户对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其参与综合整合工作的积极性。对综合整治的行动、措施要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确保如期完成整治任务。

农贸市场方案 篇6

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干200天,实施市容环境整治的决策部署,大力提升农贸市场建设档次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对市区农贸市场的经营设施、环境卫生、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进行一次彻底整治,达到“整洁、卫生、安全、文明”的工作目标。通过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完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贸市场的建设和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二、整治标准

(一)经营设施

1、市场门头统一形象设计,清晰、美观,整齐、大方;

2、市场进出口处设立导购图、公示栏、服务台、复秤台;

3、摊点、货架设置布局合理、整齐划一,商品摆放无“伸舌头” 堵塞通道现象;

4、用电设施状况良好,电线无乱拉乱扯现象,照明灯具规格统一整齐;

5、房屋、墙面、地面、设施无破损现象。

(二)环境卫生

1、市场外“门前三包”区域内无流动摊贩、违章搭建、占道经营、倚门设摊等行为;周边道路、人行道、停车场和绿化带清洁卫生;

2、每个摊位内设保洁桶(袋);

3、市场内无卫生死角,地面无积水,无杂物,无污渍,干净整洁。

4、市场内无乱吊乱挂、乱堆乱放现象。

(三)消防安全

1、在市场内醒目位置张贴消防安全“四项能力”宣传“明白纸”;

2、消防设施完备,好用;

3、市场内无违章用火用电,无违章经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现象;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占用防火间距现象等。

(四)食品安全

1、市场内食品经营单位亮证经营,证照齐全,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2、熟食经营、加工、制作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食品容器、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及包装袋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要求,直接入口食品加盖加罩;

3、食用农产品按规定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在公示栏公布;

4、蔬菜、畜禽、肉类、豆制品、卤味等商品实行准入管理,出证、索证等手续齐备,台帐登记完整;

5、市场内熟食摊位、营业房设有防蝇、防尘、防腐“三防”及洗手、消毒等设施。

完成时限:整治阶段20xx年6月;巩固阶段:7-8月。

责任单位:各农贸市场主办单位。

督查部门: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工商部门。

三、工作措施

(一)继续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

各区要按照市商务局年初下达的标准化农贸市场改造计划,加快推进工作进度,年内争取再改造标准化农贸市场6-8处,使市区农贸市场达标率达到70%左右。

(二)明确责任主体

按照《青岛市集贸市场管理办法》、《青岛市农产品交易市场管理规范》和《青岛市农村集贸市场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市场主办者应履行市场经营、服务和安全、卫生设施建设、维修及日常管理职责,是第一责任人。对此,各市场主办单位要对照标准和“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迅速行动起来,开展整治活动。

1、应加大投入,对经营、环境、消防等硬件设施进行改造和维修,保证正常使用、美观大方。

2、对市场的卫生实施全程全天候保洁,实行定岗定责定人“三定制度”, 全面推行垃圾收集袋(桶)装化,并对市场垃圾随产随清,时刻保持良好的市场环境。市场负责人每天应不少于2次对市场卫生情况进行巡查。

3、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市场主办单位为第一责任人,并配备专职消防安全人员;要加强消防安全“四项能力”建设,在市场内张贴“明白纸”,市场管理人员和业户要熟知其内容要求。

4、要坚持进场农产品检测、公示和索证索票制度,协助商务和有关执法部门搞好食品安全监管。

5、要配合城管、街道等部门做好市场周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的清理,创造良好的经营秩序。

(三)加大检查监督力度

1、强化属地化管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此项工作按属地管理实施。各区要与市场主办单位签定市场卫生管理责任状,明确责任和应达到的目标,督促市场主办单位搞好整治和日常管理。同时,要建立日常巡查制度,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并做好巡查记录。

2、明确责任分工。各区商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对市场标准化建设、消防安全(会同消防部门)和卫生保洁等工作的督促检查;工商分局主要负责市场的经营资格、经营行为和商品索证等工作,根据商务、农业等部门对农产品质量的抽检结果,对 销售者作出处罚。在工作中,各区商务、工商等部门应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共同把市场管理的各项工作抓紧抓实。

3、加强舆论监督。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将不定期对各区农贸市场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期间,市里将每周进行一次抽检,并在平面媒体设专栏,将检查情况予以曝光。

(四)建立奖惩制度

市商务局和市工商局对在 省和市检查中被扣分的、一年中市区检查二次不合格的、群众举报经查属实的以及被 媒体曝光的农贸市场,将依法给予处罚;对管理优秀的区和市场将给予奖励。按照原市经贸委和市工商局《关于建立农贸市场管理考核制度的通知》(青经贸〔20xx〕75号)规定,对年度内有两个以上季度(含两个季度)综合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市场,市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市场和市场所在地商品流通主管部门、工商分局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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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的调研报告

农贸市场的调研报告范文(通用6篇)

随着个人的素质不断提高,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报告,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涵盖报告的基本要素。一听到写报告马上头昏脑涨?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农贸市场的调研报告范文(通用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农贸市场的调研报告1

自改革开放以来,农贸市场应运而生,市场商品丰富鲜活,购销两旺,极大地拉动了城乡居民的消费,并在解决就业方面发挥了非常积极的作用。但其中也存在着市场设施简陋,管理粗放等问题,尤以“脏、乱、差”现象最为突出。因而,如何对现有的农贸市场进行有效的改造,并努力提升其品位,是一个值得关注的课题。

一、现有农贸市场存在的问题

当前,在各农贸市场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市场业主对市场经营的认识不到位。认为农贸市场设施如何无所谓,只要市场有人来,能产生效益就可以了,没必要掏腰包来改善基础设施。二是经营者素质参差不齐,时不时会发生短斤缺两、以次充好、强买强卖等不诚信经营行为,对自身的经营行为缺乏正确的认识。三是保洁不到位。有的市场业主为了节约经营成本,减少开支,减少保洁人员,造成市场垃圾随意堆放,卫生状况极差(尤其是水产、分割活鸡鸭、肉类等交易区);另外,经营熟食的摊位,对卫生要求也不注重,经营者普遍不穿戴相关的工作服和工作帽,防蝇措施没有做好,经营场所卫生有待改进。四是存在无序性的流动经营人员。这些经营者随意性强,往往今天到这个市场乱设摊,明天又去那个弄堂乱吆喝,今天卖蔬菜,明天卖鱼货,打一枪换一个地方,逃费又逃税。五是存在拉客的现象。表现在个别经营户为了一笔生意采取各种手段,让顾客购买其商品,同行之间经常会发生口角,争吵不休甚至打架斗殴,导致市场交易秩序混乱。六是超范围抢生意。在市场经营中,经常有经营户为了抢生意而超越经营范围,导致争吵不断,管理工作难度增大。七是部分经营户对租赁的摊位存在认识上的不足。他们错误地认为,摊位已经买来或租下了,只要自己税费交足谁也管不着我。八是市场管理不到位。认为市场内不出大事就没关系,对乱占道、乱设摊缺少有效的管理和 ,致使有的市场摊位成了仓库,货物堆放过多,又不够整齐,车辆任意停放,影响市场的总体经营环境。

二、“脏、乱、差”的根源及成因

上述仅是农贸市场普遍存在的种种现象,要想有效地对农贸市场进行改造,就得深入了解这些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事在人为,经营环境和品位上不去,经营人员的素质不高是一个很大的原因。

目前,农贸市场的经营户成分复杂,有农民、下岗工人、待业青年、社会闲散人员、外来流动人员、退休人员、残疾人员等等,其 程度普遍较低,初中和初小程度的占了大半。

市场内的这些经营户小市民意识普遍较浓,法制观念较为淡薄,文明经商意识欠缺,除了自己的经营小场所,不顾及消费者及其他经营户的购销活动。对这些经营户来说,要求他们整理干净摊位周边的垃圾,非常困难。其次,造成脏、乱、差的现象,与市场整体规划欠缺也有一定的联系。部分市场在规划、建造时没有安排停车场,市场内通道普遍狭窄,拥挤不堪。另外,有些农户和城乡居民为了节省入场经营的摊位费用,迫于生计,不得不每天贩些小鱼小虾、蔬菜在市场周围销售。没有一个固定的摊位,整天和市场管理人员兜圈子,给市场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

三、对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的几点看法

本人认为只有加大硬件投入,加强对市场业主、经营者的 力度,做好经营管理,才是提升市场经营环境、提高市场档次,满足城乡居民生活、便利购物的根本所在。在具体的可行性操作上,可以从以下几点来改造提升现有的农贸市场。

首先,市场业主要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时代在发展,不进则退是永恒不变的自然规律。市场业主应该认真学习有关法规和浙江省工商局《关于推进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的意见》,按照有关法规和《意见》进行自查,对上述存在的现象和问题以书面形式列出整改意见书,专人落实责任,确保整改到位,不要流于形式。

其次,要加强市场内经营户的素质建设。每个经营户都是直面消费者和外来顾客的小小窗口,往小处说,体现的是一个市场经营环境的好坏,往大处讲,体现的是一个城市文明经营的程度。正因如此,对经营户进行深入的 是一项重中之重的工程。既要加大宣传力度,使经营者从根本上认识到诚信经营、合法经营、有序经营的重要,也要让他们逐步认识到自己对市场经营所能产生的影响,让他们意识到自身经营会对社会产生的正反面影响。

再者,要加大市场投入,改变现有的脏、乱、差面貌,切实提升市场的档次和品位。市场的硬件要向人性化的改造过渡,舍弃过去简陋至极的市场硬件,要达到整洁、美观、有序、实用的要求。这方面可以借鉴超市功能的设计经验,科学设置市场设施。如兰溪在今年北门菜场的改造中,投资了30多万元,对水产品区,家禽区、蔬菜区等经营场地进行了改造,相应的照明设施也进行了改造,大幅提升了市场内的经营布局状况,环境卫生也有了很大的改善。

另外,要加大农产品的检测力度,营造“放心菜”工程。市场业主是市场经营者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市场的日常管理,建立质量管理制度。这其中,建立农产品检测机制非常重要。每天在农产品进场时,要有针对性的对农产品进行定期、定量、定标的检测。对于不合格的农产品要立即退出市场、销毁,清除“污染食品”才能使广大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放心,从根本上保障消费者的健康。

最后,还要强化市场内部的管理,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好管理制度,加强对各项制度的考核和监督。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是一项新的工作,市场管理者要从原来陈旧的管理模式下解脱出来,用新的眼光、新的容貌、新的方法来管理好市场。市场管理人员要有明确的职责;市场内的保洁人员也要落实好具体的保洁工作;市场内的消防人员也要人人明确责任;市场内的值班人员也要设立相关的制度。有了相应完善的配套制度,还要把这些制度作为细则来落实,作为市场管理和服务人员定期考核量化的指标。

农贸市场的调研报告2

城市农贸市场建设直接关系到市民日常生活的质量,是城市良性发展的重要一环。近年来,我市中心城区规模不断扩大,人口迅速增加,城市发展速度大大加快。在城市化过程中,其城区内农贸市场布局建设、经营状况如何?怎样进行改造升级,以适应中心城区的发展,城市品质的提高?最近,,市政府牵头,联合组织物价局市工商局等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对中心城区农贸市场进行了全面的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城区农贸市场的现状及特点

1、投资主体多元化。市场的发展需要多种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市场的建设更呼唤多种投资主体的加入。

2、经营方式多样化。与农贸市场投资主体多元化相适应,农贸市场所有者权益实现形式也出现了多样化,即经营方式多样化。

二、农贸市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对农贸市场的管理是多方面多层次的。商贸部门管市场的规划布局和产业政策,而这种管理往往太宏观而使管理职责虚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市场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开展行政执法,管经营资格、欺行霸市、掺杂使假、短斤少两,但开展经常性巡查不够,主动对市场经营活动监督少;特别是农贸市场的业主本应负责组织市场经营活动,为经营者维护和创造安全、卫生的经营环境。

但目前政府和有关部门并没有拿出一个规范农贸市场业主管理权限与责任的政策,受利益驱使这些业主往往注重收摊位费而忽视管理,致使市场的经营环境和经营秩序比较乱。工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曾经是市场的主要开办主体。目前和同类型的菜场比,我们的菜场摊位费偏低。尤其是“工商两费”取消后,市场服务中心的困难更大,收入没有增加。

三、农贸市场管理对策

1、建议制订《市农贸市场管理暂行办法》

突出明确业主对市场的管理职责,包括要求业主制订市场内管理公约;协助工商部门查验营业执照;进行进货查验,票证留验;制止场内经营户经销假冒伪劣商品,并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维护场内清洁卫生;建立先行赔偿制度;协调经营者之间,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纠纷;督促划行归市等,使农贸市场业主承担起场内秩序管理主体的责任,从而促进农贸市场的有序经营。

2、建立市场管理的网络机制

长期的工作证明,市场管理单靠突击整治是不行的,必须建立市场管理的长效机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市场内要建立和完善市场内打假扶优维权网络和管理人员监督举报网络。这些网络是各种制度是有机结合与运作,一旦建立将充分发挥互动、连动的作用,大大提高管理工作效率。

3、完善市场内打假维权网络

建立、推行名优企业、市场主办单位、执法部门以及消费者协会等多家参与的打假维权联系制度。由执法部门和市场主办单位共同协商聘请消费者监督员,共同参与打假扶优、维权工作。将名优产品厂家引入市场,设立名优产品专柜。结合工商部门投诉电话,对投诉问题多的市场、商品展开专项整治。完善消费者举报奖励和为举报人保密制度。

4、完善上市商品的渠道认证制度

为保证进货渠道的合法,创建安全的消费环境,改变市场内商品渠道不清的情况,对农产品市场上销售的豆制品、熟肉制品进行试点,要求经营者提供合法的进货凭证。在试点的基础上,对市场内经营的商品全面推行索证制度。结合索证,对场内商品的厂家进行考察备案。

农贸市场的调研报告3

农贸市场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在促进经济繁荣、方便人民生活等方面也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由于各种原因农贸市场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需要加以解决。为全面、准确的掌握市区农贸市场的基本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以便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我对菜零售市场进行了一些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贸市场的现状

农贸市场是主要用于销售蔬菜同时兼营蛋品、家禽、熟肉制品、小水产、豆制品、调味品等多种农副产品的经营场所。在农副产品供应渠道多元化的进程中,农贸市场这种传统的业态仍然显示出独有的优势,市民在购买蔬菜、水产、鸡蛋等商品时,依然首选农贸市场,选择率在一半以上。这是因为农贸市场经营方式灵活,蔬菜、水产等商品新鲜程度远远高于超市。农贸市场设施简单,租金低,劳动力成本低,降低了商品的成本,蔬菜、水产不容易产生像熟肉、豆制品和调味品等商品的假冒伪劣情况,而且根据农贸市场的特点和农副产品自身特点,这种主导地位还将延续下去。

二、农贸市场的经营状况

所调查的农贸市场,80%以上鲜菜主要是市区周围种菜农民自产自销。十字街农贸市场销售的蔬菜大部分品种,基本都有本地蔬菜补充。

(一)蔬菜批发环节的经营形式

据我们了解,农贸市场中的所有的经营户从产地收货、运输、批发形成了一条龙式的经营形式,十分有利于他们掌握产销两地的消息,有利于很好地解决各个环节的矛盾,有利于形成利益共同体,利益分享,风险共担。

(二)蔬菜的消费趋势

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和人们膳食结构的改善特别是农民蔬菜消费行为的巨大变化,即由过去供应城市蔬菜到今天的蔬菜靠城市供应的变化,城市蔬菜的消费量连续在扩大。同时人们对蔬菜的质量、品种的要求也在不断提升,应运而生的超市洗净菜,绿色无公害蔬菜、农超对接、产地直销的蔬菜不断被人们看好。

三、蔬农贸市场存在问题

(一)市场设施档次普遍偏低,购物环境差

大部分市场多年来投入不足,市场设施简陋、功能单一,“脏乱差”现象严重。一是市场开办单位对市场经营业户的后续管理不够。二是缺乏完备的'给排水系统,致使禽类、水产宰杀经营场所污水横流,杂物遍地,气味难闻。三是垃圾清运不及时,蔬农贸市场产生的大量垃圾不能及时清理,乱堆乱放,随意丢弃,形成许多垃圾死角。四是一些市场既是经营场所又是居住场所,出入通道行人与车辆不分,交易高峰时拥堵不堪。五是保鲜设备使用率低,大部分生、熟肉摊点都是案板晾卖,根本达不到防尘、防蝇要求。

(二)农贸市场价格相对较高且不稳定农贸市场菜价高由来已久。初老百姓反映特别强烈,时间长了也没有得到解决,这是其一。其二是价格不平衡,一个不大的市区的价格不都一样,超市、农贸市场、早市的价格不平衡。有差价是应该的,但差价太大就是不合理了。

四、蔬农贸市场存在问题的原因浅析

(一)规划滞后,先天不足

蔬农贸市场建设长期处于无规划状态。与城市建设不能同步推进,形成脱节,导致蔬农贸市场数量少、规模小及布局不合理。现有的蔬农贸市场大多因为缺乏相关标准的约束,造成了市场建设起点低,硬件设施落后,功能不完善,购物环境差等先天缺陷。

(二)蔬农贸市场盈利水平低

蔬农贸市场具有盈利性弱、公益性强的特点,投入大收益小,属于微利行业。受盈利水平低的影响一般的投资者投资建设蔬农贸市场的积极性不高。

(三)相关部门对市场的支持引导、监督约束不够

一是有关部门对农贸市场发挥的作用认识不到位,在前期规划和城市建设的同时没有预留蔬农贸市场用地,小区建成后,想建市场基本没有合适地方。二是政府对蔬农贸市场建设的扶持力度不大,缺少优惠政策及配套扶持资金的支持。三是对蔬农贸市场的监管力度不够,缺乏长效的监督约束机制。

五、发展蔬农贸市场的建议

农贸市场的建设和改造,必须以规划为指导,通过规划手段引导农贸市场建设。蔬农贸市场的建设是保证老百姓“菜篮子”供应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很强的社会性、公益性,是完善城市服务功能,提升城市品位的必然要求。政府应在政策和资金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一是制定优惠政策,涉及农贸市场的规划、土地、建设、验收、管理、经营等方面要给予全方位的政策优惠。二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留足商业用地面积。三是建立蔬农贸市场建设专项扶持资金,并制定相关的资金使用办法,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加强对农贸市场建设招标、验收、使用等全程的监督和竣工验收,确保政府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农贸市场的调研报告4

近段时间来,我委经常接到老城区农贸市场周边居民和经营户的反映,说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混乱,经营场地不够。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对此我委商议城环工委一道,于20xx年2月16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农贸市场始建于1993年,由当时的工商局引进台商与共同出资建成,占地4000余平方米,市场建筑面积10000余平方米,其中有商业城四楼一底8000余平方米,耗资3800余万元,其中向财政,银行等借资1700万元.该市场建成后,在解决城区居民生活之需,方便农产品交易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1999年因金融机构整顿,农贸市场所借资金无力立即按时偿还,由当时分管财贸的副 同志主持,将农贸市场商业城三四楼抵偿还给银行,二楼以140万元抵偿给了县财政局,现在仅剩底楼用于农产品交易,致使目前在城市人口不断增多的情况下,农贸市场拥挤不堪,群众反映强烈。

二.存在问题:

1.场地不足,经营人员和城市居民意见很大。由于本应用农副产品交易的商业城2,3,4楼抵债改变了用途,大大减少了农副产品交易场地。加之近几年长寿城市人口不断增士,导致农贸市场周边所有交通要道占道经营现象非常严重,原老城上半城的主要人行通道邓家巷子人行困难,消防通道严重堵塞。如果发生火灾,人们完全无法及时疏散,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2.多头管理,周边环境脏、乱、差。农贸市场现在的业主单位为“某市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但该公司只能对市场内环境进行管理和整顿,对周边的场地和通道无法干预,导致周边环境混乱,车辆行人通行困难,经营户运输货物极为不便,意见很大,周边居民也很反感。

三.建议:

1.建议区政府是否将1999年财政局抵债收回的农贸市场商业城二楼,特殊续还给农贸市场现在业主单位“某市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用于市场肉、禽蛋类经营,增加农贸市场场地,将现占道经营者收回商业城一楼,解决人行困难和消防通道严重堵塞的问题,消除可能随时发生的安全隐患。

2.建议区政府责成区商务局会同区防疫站,房管局,地税局等在邓家巷子拥有房屋产权的有关单位,将现在出租的商业门面环境整治,卫生清洁等授权给“某市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彻底解决周边环境脏、乱、差的问题,为我区创建卫生城市消除死角。

3.建议区商务局、公安、工商、市政等职能部门加强对农贸市场周边的经营品类进行划行归市管理。

农贸市场的调研报告5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县(区)”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和县政法委的工作安排,由县综治办、县工商局、宁州派出所三名干部组成调研组,于xx年4月1日至5日分别对县城宁荣市场、宁阳商城、宁阳综合农贸市场、木材、燃料市场、大牲畜交易市场、废旧物品回收市场等7个市场的治安状况进行了调研及创建“平安集市”征询意见。调研组围绕各个农贸市场在维护市场秩序和安全方面,成功的经验和做法是什么?下步在开展创建“平安集市”工作和“平安华宁”工作中,切实改变县城治安状况,集贸市场应该怎么办等方面展开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城农贸市场的现状

宁荣市场:是由5个村民小组和宁州镇政府6家入股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占地面积70亩,有190个摊位,管理人员10人(综合管理人员4人、门卫2人、收费员4人),主要经营土杂、肉类、蔬菜、粮食、饮食等。

宁阳市场、宁阳商城:是宁州镇祭祀堂村民小组投资建设的集体企业,有198个摊位,现有管理人员6人(综合管理人员3人、协管员3人),主要经营水果、饮食、木具、百货等。

宁州综合农贸市场:属于国有企业,有140个摊位,现有管理人员7人(综合管理人员3人、门卫2人、协管员2人),主要经营土杂、肉类、蔬菜、饮食等。

木材和大牲畜交易市场:是由城关社区第五村民小组投资建设的集体企业,已承包给私人管理,主要经营小猪、木材、大牲畜等。

废旧物品回收市场:是由两户个体户投资建设和租赁场地经营的个体企业,主要经营废旧金属。

二、调研的方式

调研组采取找市场开办方负责人个别交谈,召开座谈会、走访个体户等方式,共找市场负责人交谈6人,市场管理人员20人,召集市场管理人员和市场服务中心负责人座谈5次23人,走访个体户(含食品、水果、肉类、蔬菜、杂粮等)48户55人,个体商贩(含牲畜、燃料)20人,菜农11人涉及市场的村民小组干部8人、协助市场管理的工商干部3人。

三、经验和做法

一是市场管理人员配备到位。每个市场都有专人管理和维护市场秩序,宁荣市场、宁阳市场、宁州综合农贸市场的管理人员(含门卫)不少于6人。

二是市场管理制度健全规范。建立了市场管理与治安联防措施相配套的管理制度。宁州综合农贸市场、宁阳市场、宁荣市场建有各项制度12个,每个制度装框挂在办公室墙上,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三是市场管理人员采取多种形式维护市场秩序。首先与个体工商户签订摊位租赁合同时,规定市场经营户必须尊章守纪、依法经营。如宁州综合农贸市场对违反市场管理规定的经营者,经多次 不改的采取出板报通报,戴红袖套执勤一个小时等措施,使违规经营者懂得管理市场的难度,警示其他人引以为戒,促进了市场秩序的好转。违规人员经调研组走访,都能接受这样的处罚。其次加强巡查及时排除隐患。每个市场除聘请门卫(保安)人员维护市场秩序外,市场管理人员经常在市场巡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及时进行处置。因此,多年来县城市场内未发生影响较大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

四是防范意识普遍增强。由于XX年开展了联摊联防活动,摊位经营者之间的相互协作较好,重大节日共同出钱聘请人员看守市场货物,发现有 、犯罪行为的人和事,都能主动制止和拨打110报警。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市场个体户反映:目前在岗的市场管理人员,多数是村民小组干部,有的 较低,短期思想行为严重,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未能对管理好市场进行合理安排,随意变动个体户摊位,群众找不着买。

二是市场管理员和个体户反映:市场管理的各职能部门,执法力度不够。街道乱摆、乱放得不到有效治理,导致市场内生意难做。由此引发部分个体户也跟随着到街面乱摆摊设点,市场内秩序混乱。

四是市场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认为:政府对市场管理不规范,布局较散,市场内不活跃,缺泛竟争力。如宁荣市场和宁阳市场,赶街的人少,推位空的较多,市场萧条。大牲畜市场存在农户承包,相关部门管理脱节,导致牛马交易不进市场,在环城公路两边交易,阻碍交通,影响市容。

农贸市场的调研报告6

农贸市场的明码标价既是价格管理的重点之一同时也是难点。多年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一直在为这个难点而不懈努力。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始终无法长期坚持,标价行为与价格法律法规的要求仍有不小的差距,总体情形令人堪忧。而农贸市场明码标价要实现依法依规治理、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还任重道远。

目前德清县有市场名称登记的农贸市场共有20家,总面积达18.3万多平方米,经营户2856户。

一、我县农贸市场明码标价现状

1、我县农贸市场标价主体是经营者。由农贸市场管理单位制作统一格式的标价牌,具体标价工作由经营者完成。

2、我县农贸市场提供服务和销售的种类主要分为蔬菜、水产、肉类、家禽蛋、豆制品、熟食及副食品等七大类。

3、随着我县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的有序推进,明码标价工作也逐步得到普及。

二、我县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农贸市场销售的农副产品和其它商品绝大多数是市场调节价,经营者有自主定价权,不少经营者对市场价格的形成及规律和运行机制认识不清楚,往往存在某些模糊与偏见。自主定价权绝不是任意随意的,必须受市场供求关系的支配,只有把自主定价权与市场结合起来才具有实际意义,单个经营者无能力决定市场价格。但经营者在思想上无此认识,对待明码标价就会持消极的、不主动的、不负责的态度,认为农贸市场主要是“菜篮子”,农产品价格波动大,早晚价不同,问价还价,标价意义不大,作用有限,因而常常出现卖的价与标的价有差异等等。的确,这些都是农贸市场的特点,明码标价即是买卖双方问价还价、逐步建立相互信任的平台,同时也体现了市场公平、公开、公正的价格秩序。

三、规范农贸市场明码标价的意见及建议

1、要求各农贸市场管理单位必须做到:

①建立市场明码标价规章,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守;

②与业主签订租赁合同应有明确的明码标价内容,违反明码标价的应承担哪些的责任;

③农贸市场应有专职或兼职的价格员负责本市场明码标价的督促和日常检查工作;

④抓典型,选择几个有规模、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大中型农贸市场作为明码标价示范试点,以点带面,以明码标价市场典范带动全市各农贸市场价格行为。

2、在推进市场明码标价的过程中,各级职能部门要各尽其职,各施其责、形成合力,努力提高个体经营者诚信经营、遵守价格法规政策的自觉性,为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搭建一个诚实互信的平台,从而提升农贸市场的经营服务质量,依法依规地推进农贸市场明码标价,从而开创农贸市场明码标价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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