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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的悔(全文)

已经到了望九之年。在过去的七八十年中,从乡下到城里;从国内到国外;从小学、中学、大学到洋研究院;从“志于学”到超过“从心所欲不逾矩”,曲曲“山重水复疑无路”,又看到“柳暗花明又一村”。喜悦与忧伤并驾,失望与希望齐飞,我的经历可谓多矣。要讲后悔之事,那是俯拾皆是。要选其中最深切、最真实、最难忘的悔,也就是永久的悔,那也是唾手可得,因为它片刻也没有离开过我的心。
我这永久的悔就是:不该离开故乡,离开母亲。
我出生在鲁西北一个极端贫困的村庄里。我们家是贫中之贫,真可以说是贫无立锥之地。十年浩劫中,我自己跳出来反对北大那一位倒行逆施但又炙手可热的“老佛爷”,被她视为眼中钉,必欲除之而后快。她手下的小喽罗们曾两次窜到我的故乡,处心积虑地把我“打”成地主,他们那种狗仗人势穷凶极恶的教师爷架子,并没有能吓倒我的乡亲。我小时候的一位伙伴指着他们的鼻子,大声说:“如果让整个官庄来诉苦的话,季羡林家是第一家!”
这一句话并没有夸大,他说的是实情。我祖父母早亡,留下了我父亲等三个兄弟,孤苦伶仃,无依无靠。最小的一叔送了人。我父亲和九叔饿得没有办法,只好到别人家的枣林里去捡落到地上的干枣充饥。这当然不是长久之计。最后兄弟俩被逼背井离乡,盲流到济南去谋生。此时他俩也不过十几二十岁。在举目无亲的大城市里,必然是经过千辛万苦,九叔在济南落住了脚。于是我父亲就回到了故乡,说是农民,但又无田可耕。又必然是经过千辛万苦,九叔从济南有时寄点钱回家,父亲赖以生活。不知怎么一来,竟然寻( 读若xin )上了媳妇,她就是我的母亲。母亲的娘家姓赵,门当户对,她家穷得同我们家差不多,否则也决不会结亲。她家里饭都吃不上,哪里有钱、有闲上学。所以我母亲一个字也不识,活了一辈子,连个名字都没有。她家是在另一个庄上,离我们庄五里路。这个五里路就是我母亲毕生所走的最长的距离。
北京大学那一位“老佛爷”要“打”成“地主”的人,也就是我,就出生在这样一个家庭里,就有这样一位母亲。
后来我听说,我们家确实也“阔”过一阵。大概在清末民初,九叔在东三省用口袋里剩下的最后五角钱,买了十分之一的湖北水灾奖券,中了奖。兄弟俩商量,要“富贵而归故乡”,回家扬一下眉,吐一下气。于是把钱运回家,九叔仍然留在城里,乡里的事由父亲一手张罗,他用荒唐离奇的价钱,买了砖瓦,盖了房子。又用荒唐离奇的价钱,置了一块带一口水井的田地。一时兴会淋漓,真正扬眉吐气了。可惜好景不长,我父亲又用荒唐离奇的方式,仿佛宋江一样,豁达大度,招待四方朋友。一转瞬间,盖成的瓦房又拆了卖砖、卖瓦。有水井的田地也改变了主人。全家又回归到原来的情况。我就是在这个时候,在这样的情况下降生到人间来的。
母亲当然亲身经历了这个巨大的变化。可惜,当我同母亲住在一起的时候,我只有几岁,告诉我,我也不懂。所以,我们家这一次陡然上升,又陡然下降,只像是昙花一现,我到现在也不完全明白。这谜恐怕要成为永恒的谜了。
不管怎样,我们家又恢复到从前那种穷困的情况。后来听人说,我们家那时只有半亩多地。这半亩多地是怎么来的,我也不清楚。一家三口人就靠这半亩多地生活。城里的九叔当然还会给点接济,然而像中湖北水灾奖那样的事儿,一辈子有一次也不算少了。九叔没有多少钱接济他的哥哥了。
家里日子是怎样过的,我年龄太小,说不清楚。反正吃得极坏,这个我是懂得的。按照当时的标准,吃“白的”( 指麦子面 )最高,其次是吃小米面或棒子面饼子,最次是吃红高粱饼子,颜色是红的,像猪肝一样。“白的”与我们家无缘。“黄的”( 小米面或棒子面饼子颜色都是黄的 )与我们缘分也不大。终日为伍者只有“红的”。这“红的”又苦又涩,真是难以下咽。但不吃又害饿,我真有点谈“红”色变了。
但是,小孩子也有小孩子的办法。我祖父的堂兄是一个举人,他的夫人我喊她奶奶。他们这一支是有钱有地的。虽然举人死了,但家境依然很好。我这一位大奶奶仍然健在。她的亲孙子早亡,所以把全部的钟爱都倾注到我身上来。她是整个官庄能够吃“白的”的仅有的几个人中之一。她不但自己吃,而且每天都给我留出半个或者四分之一个白面馍馍来。我每天早晨一睁眼,立即跳下炕来向村里跑,我们家住在村外。我跑到大奶奶跟前,清脆甜美地喊上一声:“奶奶!”她立即笑得合不上嘴,把手缩回到肥大的袖子,从口袋里掏出一小块馍馍,递给我,这是我一天最幸福的时刻。
此外,我也偶尔能够吃一点“白的”,这是我自己用劳动换来的。一到夏天麦收季节,我们家根本没有什么麦子可收。对门住的宁家大婶子和大姑——她们家也穷得够呛——就带我到本村或外村富人的地里去“拾麦子”。所谓“拾麦子”就是别家的长工割过麦子,总还会剩下那么一点点麦穗,这些都是不值得一捡的,我们这些穷人就来“拾”。因为剩下的决不会多,我们拾上半天,也不过拾半篮子,然而对我们来说,这已经是如获至宝了。一定是大婶和大姑对我特别照顾,以一个四五岁、五六岁的孩子,拾上一个夏天,也能拾上十斤八
斤麦粒。这些都是母亲亲手搓出来的。为了对我加以奖励,麦季过后,母亲便把麦子磨成面,蒸成馍馍,或贴成白面饼子,让我解馋。我于是就大快朵颐了。 记得有一年,我拾麦子的成绩也许是有点“超常”。到了中秋节——农民嘴里叫“八月十五”—— 母亲不知从哪里弄了点月饼,给我掰了一块,我就蹲在一块石头旁边,大吃起来。在当时,对我来说,月饼可真是神奇的东西,龙肝凤髓也难以比得上的,我难得吃一次。我当时并没有注意,母亲是否也在吃。现在回想起来,她根本一口也没有吃。不但是月饼,连其他“白的”,母亲从来都没有尝过,都留给我吃了。她大概是毕生就与红色的高粱饼子为伍。到了歉年,连这个也吃不上,那就只有吃野菜了。
至于肉类,吃的回忆似乎是一片空白。我老娘家隔壁是一家卖煮牛肉的作坊。给农民劳苦耕耘了一辈子的老黄牛,到了老年,耕不动了,几个农民便以极其低的价钱买来,用极其野蛮的办法杀死,把肉煮烂,然后卖掉。老牛肉难煮,实在没有办法,农民就在肉锅里小便一通,这样肉就好烂了。农民心肠好,有了这种情况,就昭告四邻:“今天的肉你们别买!”老娘家穷,虽然极其疼爱我这个外孙,也只能用土罐子,花几个制钱,装一罐子牛肉汤,聊胜于无。记得有一次,罐子里多了一块牛肚子,这就成了我的专利。我舍不得一气吃掉,就用生了锈的小铁刀,一块一块地割着吃,慢慢地吃。这一块牛肚真可以同月饼媲美了。
“白的”、月饼和牛肚难得,“黄的”怎样呢?“黄的”也同样难得。但是,尽管我只有几岁,我却也想出了办法。到了春、夏、秋三个季节,庄外的草和庄稼都长起来了。我就到庄外去割草,或者到人家高粱地里去劈高粱叶。劈高粱叶,田主不但不禁止,而且还欢迎;因为叶子一劈,通风情况就能改进,高粱长得就能更好,粮食打得就能更多。草和高粱叶都是喂牛用的。我们家穷,从来没有养过牛。我二大爷家是有地的,经常养着两头大牛。我这草和高粱叶就是给它们准备的。每当我这个不到三块豆腐高的孩子背着一大捆草或高粱叶走进二大爷的大门,我心里有所恃而不恐,把草放在牛圈里,赖着不走,总能蹭上一顿“黄的”吃,不会被二大娘“卷”( 我们那里的土话,意思是“骂” )出来。到了过年的时候,自己心里觉得,在过去的一年里,自己喂牛立了功,又有了勇气到二大爷家里赖着吃黄面糕。黄面糕是用黄米面加上枣蒸成的。颜色虽黄,却位列“白的”之上,因为一年只在过年时吃一次,物以稀为贵,于是黄面糕就贵了起来。
我上面讲的全是吃的东西。为什么一讲到母亲就讲起吃的东西来了呢?原因并不复杂。第一,我作为一个孩子容易关心吃的东西。第二,所有我在上面提到的好吃的东西,几乎都与母亲无缘。除了“黄的”以外,其余她都不沾边儿。我在她身边只呆到六岁,以后两次奔丧回家,呆的时间也很短。现在我回忆起来,连母亲的面影都是迷离模糊的,没有一个清晰的轮廓。特别有一点,让我难解而又易解:我无论如何也回忆不起母亲的笑容来,她好像是一辈子都没有笑过。家境贫困,儿子远离,她受尽了苦难,笑容从何而来呢?有一次我回家听对面的宁大婶子告诉我说:“你娘经常说:‘早知道送出去回不来,我无论如何也不会放他走的!’”简短的一句话里面含着多少辛酸、多少悲伤啊!母亲不知有多少日日夜夜,眼望远方,盼望自己的儿子回来啊!然而这个儿子却始终没有归去,一直到母亲离开这个世界。
对于这个情况,我最初懵懵懂懂,理解得并不深刻。到上了高中的时候,自己大了几岁,逐渐理解了。但是自己寄人篱下,经济不能独立,空有雄心壮志,怎奈无法实现,我暗暗地下定了决心,立下了誓愿:一旦大学毕业,自己找到工作,立即迎养母亲,然而没有等到我大学毕业,母亲就离开我走了,永远永远地走了。这间囚室,四壁都用白纸裱糊过,虽过时已久,裱纸变了黯黄色,有几处漏雨的地方,并起了大块的黑色斑点;但有日光照射进来,或是强光的电灯亮了,这室内仍显得洁白耀目。对天空开了两道玻璃窗,光线空气都不算坏。对准窗子,在室中靠石壁放着一张黑漆色长方书桌,桌上摆了几本厚书和墨盒茶盅。桌边放着一把锯短了脚的矮竹椅;接着竹椅背后,就是一张铁床;床上铺着灰色军毯,一床粗布棉被,折叠了三层,整齐的摆在床的里沿。在这室的里面一角,有一只未漆的未盖的白木箱摆着,木箱里另有一只马桶躲藏在里面,日夜张开着口,承受这室内囚人每日排泄下来的秽物。在白木箱前面的靠壁处,放着一只蓝磁的痰盂,它象与马桶比赛似的,也是日夜张开着口,承受室内囚人吐出来的痰涕与丢下去的橘皮蔗渣和纸屑。骤然跑进这间房来,若不是看到那只刺目的很不雅观的白方木箱,以及坐在桌边那个钉着铁镣一望而知为囚人的祥松,或者你会认为这不是一间囚室,而是一间书室了。
的确,就是关在这室内的祥松,也认为比他十年前在省城读书时所住的学舍的房间要好一些。 这是看守所优待号的一间房。这看守所分为两部,一部是优待号,一部是普通号。优待号是优待那些在政治上有地位或是有资产的人们。他们因各种原因,犯了各种的罪,也要受到法律上的处罚;而他们平日过的生活以及他们的身体,都是不能耐住那普通号一样的待遇;把他们也关到普通号里去,不要一天两天,说不定都要生病或生病而死,那是万要不得之事。故特辟优待号让他们住着,无非是期望着他们趁早悔改的意思。所以与其说优待号是监狱,或者不如说是休养所较为恰切些,不过是不能自由出入罢了。比较那潮湿污秽的普通号来,那是大大的不同。在普通号吃苦生病的囚人,突然看到优待号的清洁宽敞,心里总不免要发生一个是天堂,一个是地狱之感。 因为祥松是一个重要的政治犯,官厅为着要迅速改变他原来的主义信仰,才将他从普通号搬到优待号来。 祥松前在普通号,有三个同伴同住,谈谈讲讲,也颇觉容易过日。现在是孤零一人,镇日坐在这囚室内,未免深感寂寞了。他不会抽烟,也不会喝酒,想借烟来散闷,酒来解愁,也是做不到的。而能使他忘怀一切的,只是读书。他从同号的难友处借了不少的书来,他原是爱读书的人,一有足够的书给他读读看看,就是他脚上钉着的十斤重的铁镣也不觉得它怎样沉重压脚了。尤其在现在,书好像是医生手里止痛的吗啡针,他一看起书来,看到津津有味处,把他精神上的愁闷与肉体上的苦痛,都麻痹地忘却了。 到底他的脑力有限,接连看了几个钟头的书,头就会一阵一阵的胀痛起来,他将一双肘节放在桌上,用两掌抱住胀痛的头,还是照原看下去,一面咬紧牙关自语:“尽你痛!痛!再痛!脑溢血,晕死去罢!”直到脑痛十分厉害,不能再耐的时候,他才丢下书本,在桌边站立起来。或是向铁床上一倒,四肢摊开伸直,闭上眼睛养养神;或是在室内从里面走到外面,又从外面走到里面的踱着步;再或者站在窗口望着窗外那么一小块沉闷的雨天出神;也顺利望望围墙外那株一半枯枝,一半绿叶的柳树。他一看到那一簇浓绿的柳叶,他就猜想出遍大地的树木,大概都在和暖的春风吹嘘中,长出艳绿的嫩叶来了——他从这里似乎得到一点儿春意。 他每天都是这般不变样地生活着。 今天在换班的看守兵推开门来望望他——换班交代最重要的一个囚人——的时候,却看到祥松没有看书,也没有踱步,他坐在桌边,用左手撑住头,右手执着笔在纸上边写边想。祥松今天似乎有点什么感触,要把它写出来。他在写些什么呢?啊!他在写着一封给朋友们的信。 亲爱的朋友们: 我终于被俘入狱了。 关于我被俘入狱的情形,你们在报纸上可以看到,知道大概,我不必说了。我在被俘以后,经过绳子的绑缚,经过钉上粗重的脚镣,经过无数次的拍照,经过装甲车的押解,经过几次群众会上活的示众,以至关入笼子里,这些都象放电影一般,一幕一幕的过去!我不愿再去回忆那些过去了的事情,回忆,只能增加我不堪的羞愧和苦恼!我也不愿将我在狱中的生活告诉你们。。古人说:“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这话正应到我身上。我不忍想像母亲临终思念爱子的情况;一想到,我就会心肝俱裂,眼泪盈眶。当我从北平赶回济南,又从济南赶回清平奔丧的时候,看到了母亲的棺材,看到那简陋的屋子,我真想一头撞死在棺材上,随母亲于地下。我后悔,我真后悔,我千不该万不该离开了母亲。世界上无论什么名誉,什么地位,什么幸福,什么尊荣,都比不上呆在母亲身边,即使她一个字也不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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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求:用弗洛伊德精神分析法分析哈姆雷特的恋母情节~~~

《哈姆雷特》讲述了青年王子哈姆雷特为父亲复仇,最后与仇人同归于尽的故事。这部剧作是莎士比亚的代表作之一,它把西方对于不可抗拒的命运与个人追求之间的冲突推向了极至,被命运控制着去做自己不愿意做的事,同时又感无力反抗,哈姆雷特在剧中处处体现了这种悲剧精神。

剧目一开始,主人翁哈姆雷特就面临三大猛烈打击:父王的猝死,母亲的改嫁,王位的丢失。一下把一个对未来充满美好梦想的年轻王子置于一个不堪的现实,于是他发出了这样的感叹:“或者那永生的真神未曾制定禁止白杀的律法!上帝啊!上帝啊!人世间的一切在我看来是多么可厌、陈腐、乏味而无聊!哼!哼!那是一个荒芜不冶的花园,长满了恶毒的莠草……这样好的一个国王,比起当前这个来,简直是天神和丑怪……只有一个月的时间,我不能再想下去了!脆弱啊,你的名字就是女人!短短的一个月以前,她哭得像个泪人儿似的,送我那可怜的父亲下葬;她在送葬的时候所穿的那双鞋子还没有破旧,她就,她就——上帝啊!一头没有理性的畜生也要悲伤得长久一些——她就嫁给我的叔父……只有一个月的时间,她那流着虚伪之泪的眼睛还没有消去红肿,她就嫁了人了。啊,罪恶的匆促,这样迫不及待地钻进了乱伦的衾被……”

从哈姆雷特剧目一开头的独白中可以看到,面对人生突然出现的三大打击,对其最有力的打击不是父王的死去,也不是王位的丢失,而是母亲的改嫁。哈姆雷特的这段独白中有一半以上是对母亲改嫁而发出的愤慨,看得出这件事比另外两件更难以接受,为什么呢?

300多年后的心理学分析专家弗洛伊德提出了种“俄狄浦斯情结”,即世上的男孩内心都有杀父娶母,女孩都有杀母嫁父的情结。弗洛伊德还认为,人在儿童时期稍懂事起,便因社会的压力,力比多冲动不能得到随时满足,常常被压抑,在无意识中形成“情结”。这是一种带有情感力量的无意识集结。所有的男孩都有恋母嫉父、弑父娶母的心理倾向,即具有“俄狄浦斯情结”,又称“恋母情结”。而多数人都能将力比多冲动转移方式释放出来,比如撒谎,斗殴等等。哈姆雷特我们在上面那段独白里的一句名言:“脆弱啊,你的名字就是女人!”这句话几百年来有各种各样的诠释。我个人认为这就是哈姆雷特的俄狄浦斯情结的一个明显的力比多冲动的释放。

之后,哈姆雷特在通过与父亲灵魂的对话中知道了父亲的死因进而开始了其复仇的过程,在情节的一路发展过程中,哈姆雷特处处体现了他性格中孤独多虑的缺点,因过多的思考而缺乏果断的行动力,导致多次错失了杀死克劳狄斯的良机。他总在行动前思考一些与复仇没有直接关系的事情,例如这段著名的独白: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

一般评论认为,对于类似敏感多虑的哈姆雷特性格的人来说,生活总是一成不变该多好,那样处于安全的状态下的他们,细腻的情感就是一种值得玩味的遐思,可以最大程度享受这种思维的快乐而不受其折磨。“To be or not to be”的问题一再困扰着哈姆雷特,当然这里所述不仅仅是生存与死亡的问题,而是连带着每件事的价值评判,到底做还是不做,去还是不去,牺牲还是不牺牲?理性的思维能够指导行动,但是过多的思虑就会延误时机,多虑的人内心往往是懦弱的,对后果太多的顾虑导致其不愿作出重大决定。

但我个人认为,这是一个小矛盾与大矛盾冲击的因素。首先,困扰哈姆雷特的最大痛苦,是母亲的改嫁。其次是他的“自恋”情节。虽然“俄狄浦斯情结”等对每一个人都有极重要的作用。除了俄狄浦斯情结之外,每一个儿童都有程度不同的“自恋”倾向,即对自身的爱恋,他成为他自己的第一个与最后一个爱的对象。这是因为,儿童与生俱来的“力比多”,需要在机体外部找到一个出口,由于最初找不到这个出口,以致被迫滞留在内部,形成“自恋”。俄狄浦斯情结和自恋倾向得不到合理解决,常常会导致心理失常或精神疾病。那么,哈姆雷特的优柔寡断敏感多虑便是由这个“自恋”导致的。

那么,弗洛伊德进一步指出,俄狄浦斯情结是作家艺术家从事艺术创作的原始动机。弗洛伊德认为,每一个儿童都有爱母恨父的感情,这在作家艺术家的童年表现得更加明确。《俄狄浦斯王》、《哈姆雷特》都是俄狄浦斯情结的表现,所不同者,“在《俄狄浦斯王》中,作为基础的儿童充满欲望的幻想正在梦中展现出来,并且得到实现。在《哈姆雷特》中,幻想被压抑着。”①弗洛伊德断定,莎士比亚创作《哈姆雷特》是出于俄狄浦斯情结,并认为,哈姆雷特之所以为父报仇时再三延宕,也是出干恋母情结—— 哈姆雷特可以做任何事情,就是不能对杀死他父亲、篡夺王位并娶了他母亲的人进行报复,这个人向他展示了他自己童年时代被压抑的欲望的实现。这样,在他心里驱使他复仇的敌意,就被自我遣责和良心的顾虑所代替了,他之所以迟迟未能痛下决心,动手杀死他的仇敌叔父克劳狄斯,乃是因为哈姆雷特本人也有弑父恋母情结,这种情结终于把他束缚得失去了行动的能力,他对叔父的复仇行动的犹疑延宕乃是对自我本能的认识和态度的表征,即他深感自己其实并不比他要惩罚的那个罪犯更好。②

弗洛伊德进一步指出,《俄狄浦斯王》、《哈姆雷特》、《卡拉马佐夫兄弟》这三部世界大学名著,分别出现于不同的时代和国度,可反映的主题都是一个,即“为一个女人进行情杀”,也即恋母仇父、瓶父娶母的俄狄浦斯情结。可见,在弗洛伊德看来,俄狄浦斯情绪不仅适合于说明每一个作家的童年经验及其与文学创作的关系,同时,俄狄浦斯情结对于说明整个人类童年时代的普遍精神倾向也很有意义,人类的一切 创造无不发源于俄狄浦斯情绪。弗洛伊德在《图腾与禁忌》一书中宣称:“我可以肯定地说,宗教、道德、社会和艺术之起源都系于伊底帕斯症结上。”

有时候,潜抑的俄狄浦期症结突破潜意识的封锁,溜到意识里来了。不过它们是以仿造形式出现的,以艺术形式出现的时候最多,这样的形式显然比较不会被我们所反对。哈姆雷特的内心冲突或许更接近于一般的神经症患者的俄狄浦斯冲突。俄狄浦斯情结作为三角人际关系结构的心理组织,即个体自身,所爱的客体对象,执法者(禁忌的制度)三者,伴随爱与恨,及恐惧等等冲突矛盾的情绪,将在人类社会中继续其作用,并为我们社会创造一定意义上的神经症式的冲突。而伟大的艺术作品表现了人类普遍存在的俄狄浦斯情结,所以能感动千千万万的不同时代和民族的欣赏者,引起他们的强烈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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