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朋友们,相信很多人对当兵每年几月份走和征兵时间和入伍时间都不是特别了解,因此今天我来为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当兵每年几月份走和征兵时间和入伍时间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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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兵每年几月份走

截至2020年7月,当兵一年有两次,上半年从2月中旬开始,3月底结束,新兵批准入伍时间为3月1日;下半年从7、8月份开始征兵,9月1日批准入伍。
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自2020年起,将义务兵征集由一年一次征兵一次退役,调整为一年两次征兵两次退役。实行一年两次征兵两次退役后,征兵时间区分为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上半年征兵从2月中旬开始,3月底结束,新兵批准入伍时间为3月1日;
下半年征兵从8月中旬开始,9月底结束,新兵批准入伍时间为9月1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二年,士兵退役时间对应其批准服现役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 根据人民 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需要进行征兵。每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从2013年征兵工作将更改为每年的夏季09月31前征兵。
每个健康的男性公民,在年满18周岁那年必须参加体检,会收到体检通知单(仍在校读书的男学生除外,但可自愿报名),体检和政审全部合格后,应征入伍,当年未被征集的在22岁前仍可被征集服现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五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的安排,负责组织本单位和本行政区域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初次兵役登记可以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进行,也可以到兵役登记站(点)现场登记。进行兵役登记,应当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第十九条 全国每年征集服现役的士兵的人数、次数、时间和要求,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兵役机关和有关部门组成征集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征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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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兵时间和入伍时间

2022年全国征兵入伍时间:
征兵时间
上半年:2月15日-3月31日
今年春季征兵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2月10日18时前,征兵工作于2月15日开始,3月16日起运新兵入伍,3月31日结束。
下半年:8月15日-9月30日
一、2022年全国征兵下半年征兵报名时间
男兵下半年应征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8月10日18时。
女兵下半年应征报名时间: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8月10日24时。
二 、2022年全国征兵入伍流程
(一)男兵
1、网上报名:有应征意向的男性青年可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非大学生)或《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大学生),大学生符合 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 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分别交应征地乡镇街道武装部或高校武装部。
2、初审初检:乡镇街道武装部或高校武装部根据应征用户信息以及应征用户本人进行初审初检。
3、体检政审:学校武装部会将具体上站体检时间、地点通知应征者,应征者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以及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参加应征地县级征兵办组织的体格检查,由当地公安、 等部门同步展开政治联审工作。
4、走访调查:政治联审和体检初步合格者,将由县级征兵办公室通知应征者所在乡(镇、街道)基层人武部,安排走访调查。
5、役前训练:内容涵盖“专题 、参观见学、军事训练、廉洁倒查、思想排查、骨干培养、复查复考、心理访谈”等8个方面。
6、预定新兵:县级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和政审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学历高的应届毕业生为预定新兵。
7、张榜公示:对预定新兵名单将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8、批准入伍:检、政审合格并经公示的,由县级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大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二)女兵
1、网上报名:符合当年征集基本条件的女青年,可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当年高考相对分数进行排序,择优选择初选预征对象。被确定为初选预征对象的女青年,系统初审初检后,登录“全国征兵网”,下载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符合 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 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审核表》、《申请表》)并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
2、初审初检:女青年持《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按兵役机关通知要求参加地市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初审初检,合格者确定为送检对象。
3、体检考评:征兵开始后,送检对象根据兵役机关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到指定的体检站参加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
4、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后,由县级兵役机关会同当地公安、 等部门,对其进行政治联审和走访调查。
5、预定新兵:省级或地市级征兵办公室对学历、年龄、体检和政治考核全部合格的应征女青年,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为预定新兵。预定新兵名单(包括姓名、户籍地、学历、高考原始总分数、综合素质考评分数)同时在省、地市、县三级征兵办公室营院外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6、批准入伍:经公示未被举报和反映有问题的,确定为批准入伍对象,由县级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发放《入伍通知书》。大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五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的安排,负责组织本单位和本行政区域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初次兵役登记可以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进行,也可以到兵役登记站(点)现场登记。进行兵役登记,应当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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