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就是我们帮你搜集整理的有关向关联企业捐赠的现金是否允许税前扣除和赞助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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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关联企业捐赠的现金是否允许税前扣除?
法律分析:向关联企业捐赠的现金允许税前扣除。根据相关规定一般来说只要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独立利润的12%都是可以准子扣除的,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赞助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企业发生的赞助支出,一般是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非广告性质支出,具有无偿性。
企业所得税不得税前扣除的项目有: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9.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按照上述描述可知,赞助支出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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