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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规定有梅毒不能办结婚证吗

看是否能够治愈。如果能,可以办结婚证;否则,不能。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标签: 梅毒为什么毁三代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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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清末三代皇帝都连续绝后呢

提起清朝末年三位皇帝,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没有留下后嗣。同治皇帝6岁登基,在位13年,19岁驾崩。光绪皇帝4岁登基,在位34年,38岁驾崩。宣统皇帝3岁登基,6岁退位,1967年因为尿毒症在北京病逝,享年61岁。

大清帝国自乾隆后,无论国家运数,还是家族气运都在走下坡路。最显著的标志,就是皇室的人丁不再兴旺。乾隆皇帝生了17个儿子,10个女儿,夭折12人。嘉庆皇帝生了5个儿子,9个女儿,夭折8人。道光皇帝生了9个儿子,10个女儿,夭折8人。咸丰皇帝生了2个儿子,1个女儿,夭折1人。由此可以以看出,大清帝国在咸丰皇帝的手里已经有露出人丁严重不兴旺的兆头。如果清末皇帝连续绝后的责任往上推,那么咸丰皇帝是应该承担主要责任的。在咸丰这里只生了两个儿子,还夭折了一个,只剩下一个,而剩下这个同治皇帝还非常短寿。

咸丰皇帝的生育能力为什么差?

一,身体非常差。

咸丰皇帝是道光皇帝的第四个儿子。这位四阿哥的身体一直不够强健。出生第二年的十月,得了“受惊外感之症”。在《清宫医案》中记载,道光二十八年十一月,十七岁的四阿哥又一次患病,御医诊断是外感风寒和肺热之症。到道光二十九十一月,四阿哥再次患病,头眩恶寒,体倦懒食,调养多日。到了十二月,四阿哥又感不适。对于,十八岁的青年来说正是生龙活虎之时,而这位四阿哥却是个药罐子。这位四阿哥的身体为什么差,因为他是一个早产儿。据传,他的母亲贵妃钮祜禄氏和另一妃子同时怀孕,按照预产期,她要落后另一个妃子。为了早早生下四阿哥,钮祜禄氏冒着生命的危险喝下催胎药。人说瓜熟蒂落,硬催熟的瓜还能是好瓜吗。咸丰皇帝患上的应该是肺结核,在当时可是绝症,时常咳血。这样身体素质的人,他的繁育能力能好了吗。

二,没有节制。

咸丰皇帝执政时大清已经是千疮百孔了,咸丰元年(1851年)爆发了太平天国起义,到咸丰六年(1856年),咸丰皇帝依靠汉族官员合力扑灭太平天国运动。随后英法联军蓄意挑起冲突,攻入北京火烧圆明园。咸丰皇帝跑到承德避暑山庄避难。此时的咸丰皇帝已无朝政之意,吸食鸦片来麻醉自己。同时服用壮阳药,在《十叶野闻》记载:“禁中蓄媚药数十种,以此为第一,即阉人服之,亦可骤生人道。与妇人交,药力驰则复其初。”咸丰帝将此药放到自己的枕边,以便随时服用。身体从小就弱,又没有节制地好色,那么身体亏空的厉害,只能大补,咸丰皇帝喝新鲜的鹿血进行大补。咸丰皇帝自甘堕落,糟蹋自己的身体,31岁便英年早逝,可以想像咸丰皇帝生下的孩子能健康吗。

咸丰皇帝驾崩后,唯一的儿子同治皇帝续位。再也不会出现康熙王朝九子争嫡的局面。养在深宫中,长在妇人手的同治皇帝,一直被自己的强势的母亲慈禧压制。慈禧对权力的欲望超过了母爱。同治皇帝为什么19岁死了,包括后来上位的光绪皇帝都没有后嗣,这都与慈禧有关系,慈禧应该有很大的责任。

慈禧的责任。

一,同治的死因。

在清朝大臣翁同龢的日记称同治皇帝死于天花,实际上这只是有意的掩饰,在其发病症状,如下体红肿、全身溃烂、有恶臭等记录,同治皇帝是死于梅毒,也被称为花柳病。同治皇帝为什么会得花柳病,与自己的任性胡为有关系,但很多时候也与他的母亲慈禧有很大关系。

后宫美女多如云,同治皇帝不缺女人,为什么跑出宫外胡为呢。同治大婚,阿鲁特氏被选为皇后,阿鲁特氏长相貌美受过良好的教育,同治非常喜欢这位皇后,俩人非常情投意合,按说很好事,但这位皇后很不招慈禧待见。因为这位皇后的出身,她的外公是当年“顾命八大臣”之一的端华,也就是慈禧的死敌之一。更要命的是,阿鲁特氏还是慈安太后的姑表外甥女。自从娶了阿鲁特氏后,自己的儿子就与慈安太后走的很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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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治愈好了,可以办结婚证结婚吗,我是男人

当然可以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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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皇帝真的是得梅毒死的吗,那他的皇后是怎么死的,是像电影《一代妖后》里那样被慈禧害死的吗

  • 是得梅毒死的。皇后是自杀。

  • 现在的很多历史宫廷剧都有点戏说的成分。不要当真。这里面的真相可能就只有同治帝自己知道了。哦,可能他自己也不清楚。本来很多历史事件就是真真假假的,尤其是那些未解之谜。比如上次我看百家讲坛说多尔衮和孝庄,说乾隆是汉人这些其实都是民间自己瞎编的,目的就是诋毁清廷。逞一时之口快而已。你自己去猜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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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律或律师高手能解决有梅毒的人能结婚吗!…

有梅毒的人能结婚。 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在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根据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 第九条 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第十条 经婚前医学检查,对诊断患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的除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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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当中梅毒是如何传播的

梅毒主要有以下几个传播途径一 性接触传播梅毒约90%以上是由性接触而传染。未经治疗的梅毒患者在感染后一年内最具传染性,随着时间的延长,传染性越来越小,感染后4年通过性接触,一般已无传染性。 二 母婴垂直传播患梅毒的孕妇可通过胎盘而使胎儿传染梅毒。感染一般发生在妊娠4个月以后。胎盘传染主要在孕妇早期梅毒时发生,晚期较少。胎传梅毒患者,妊娠时未经过充分治疗,也可传染给其子女,即所谓第三代梅毒,但很罕见。胎儿分娩时,经产道而传染上梅毒,不属胎传梅毒。 三 输血感染个别患者可由于输入有传染性的梅毒病人血液而受到感染。 四 其他传播少数可因接触带有梅毒螺旋体的内衣、被褥、毛巾、剃刀、餐具、烟嘴、医疗器械等而间接被传染。还可因和梅毒患者皮肤粘膜发生非性接触的直接接触而受到传染。如普通的接吻、握手、妇科检查、哺乳等。 梅毒的主要传播途径:对于梅毒的传播途径上述的内容已经给出了介绍,因此提醒大家在生活当中一定要做好对梅毒的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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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法律允许结婚吗

法律分析: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在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根据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经婚前医学检查,对诊断患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八条 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

(一)严重遗传性疾病;

(二)指定传染病;

(三)有关精神病。

经婚前医学检查,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第九条 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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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以上问题和解答均搜集整理自互联网,内容仅供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